导航切换
天津医药
首页
期刊介绍
编委会
投稿指南
期刊订阅
广告合作
联系我们
English
通知公告
投稿必读:本刊2022年作者署名及基金标注规定
为避免文章署名纠纷,严防署名学术不端,本刊就作者署名及基金标注相关事宜规定如下:
1.
作者署名排序以初次来稿为准,投稿系统中的作者姓名及顺序应与投稿文件(word文件)一致。如第一作者变更,须说明具体原因,同时提供原作者的自愿变更声明及盖有公章的单位证明。
2.
凡需要标注通信作者的稿件必须在投稿时注明。原始稿件及修改稿件中必须有明确标注,其他任何形式的说明一概无效。
本刊不予标注“共同第一作者”和“共同通信作者”;如通信作者为第一作者,不予标注。
3.
投稿同时须上传单位介绍信(扫描文件或高清照片)至投稿系统。文稿内包含的资料如非第一作者现工作单位的,必须有资料来源单位人员参与并署名,或由资料来源单位出具允许发表的证明。
4.
作者单位自行设立的科研或基金项目本刊不予标注
。
发布日期: 2021-01-20 浏览: 11105